請大家大力轉寄這起荒謬的事件
給主管單位壓力
也給主動猜參予緝兇的民眾與「動物緊急救援小組」鼓勵並當他們的後盾
【相關報導:「夭壽」外勞凌虐懷孕母狗】
大家應該還有印象:
今年3月中旬,桃園大園警方接到民眾報案指在蘆竹鄉長興村溪洲一處空地
有外勞聚集飲酒,還有人現場殺狗烹煮
警方到場時查到一把菜刀與被分解的狗屍
殺狗的泰勞坦承不諱
他說:「殺狗是讓生病小狗求解脫,他不知道在台灣殺狗是犯法的」
警方以違反《動物保護法》送辦
但主管機關桃園縣農業發展處以「國情不同」,認定屬特殊情況,且為首例,因此免罰。
桃園縣農業發展處長陳麗玲局長強調,動保法處罰不是最終目的。
決定引用行政程序法第8條,以特殊情況首例免罰。
農發處已行文給勞動處,請把動保法令翻譯成多國文字,向各國外勞宣導,以免再觸法。
這是動護保護法修法後,首例殺狗免罰案例
當時許多網友串聯表達不滿
不少人寫信至桃園縣長與農業發展處長陳麗玲的信箱抗議
竟得到「要體恤泰勞也有小孩妻子,罰十萬元,他要賺多久」的回應
以下是我從網路上搜尋到的
看了包您噴飯~
★首先是桃園縣政府農業發展處陳麗玲局長回覆抗議網友的回信內容
謝謝妳的來信:
行政罰的目的是要犯錯的人知道悔改 ,如果罰款催收不到讓泰勞心慌
逃逸,反而造成社會及雇主的動亂不安 所謂不教而殺謂之虐,首例不
罰並非以後不罰, 讓所有虐狗的人去動保園區當義工,宣導知道動物
的可愛及可憐, 不是更有教育意義嗎?
PS泰勞也有小孩妻子,十萬元他要賺多久 ,還是要體恤一下」
★以下則是朱立倫縣長的回覆,內容如下
您好:
有關台端陳情泰勞殺狗烹煮案,首例引用行政罰法第8條決定不罰,
此案並非表示外勞日後都可以殺狗、吃狗肉。本府因衡量泰勞民情及
經濟能力狀況,避免處以罰鍰後泰勞脫逃衍生之社會問題,另並考量
罰鍰並非動物保護之最終目的,首例才不罰鍰,改以要求該名泰勞為
動物保護宣導員,跟其它同鄉宣導台灣的動保法令,爾後如有為法情
形,仍需依動物保護法處10萬元以上50萬原以下罰鍰。
目前本府已發文給勞動及人力資源處,建請該單位於引用外勞之職前
教育,加強宣導動物保護法之相關規定;另已請泰勞辦事處,將該泰
勞情形於泰國相關新聞媒體中現身說法,宣導動物保護之規定。
藉此希望避免日後類似案件發生,達『愛護動物,尊重生命』之最終
目標。
敬祝安康
縣長 朱立倫 敬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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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的……. 當官當到腦筋短路啦!
不罰的原因竟然是:
1.怕泰勞繳不出錢而逃跑
2.泰勞有老婆小孩要養
3.國情不同,不知者無罪
啃…….
試問:
外國人在新加坡犯法~能以上述任何一個理由當藉口脫罪嗎?
新加坡當局從不改執法的決心,還是一樣使出鞭刑伺候,即便承受外交與輿論的壓力亦然
呵~台灣居然還有個白痴外交部長敢譏諷新加坡不過是鼻屎大的國家?
台灣哪裡大?LP比較大是嗎?的確是很大啦~裡頭盡裝些心眼很壞的精蟲跟鼻屎!
試問:
強盜、搶劫可以不罰嗎?
(因為我很窮,我有家人要養~所以我搶!……這樣的理由能聽嗎?)
試問:
強姦性侵犯可以不罰嗎?
(因為我有生理需求,而且我不知道摸妹妹一把也算犯法)
啃…….什麼歪理:
「國情不同,不知者無罪」
「怕嫌犯心慌逃逸,反而造成社會動亂不安」
那警察局裁撤掉,法院順道也打烊歇業好了
一切回歸叢林法則~大家自己動私刑就好
不罰吃狗泰勞,竟要國人體恤
是啊!體恤過頭了~現在又發生另一起外勞意圖吃狗肉而虐殺狗的事件
桃園縣農業發展處長陳麗玲局長,桃園縣朱立倫縣長
你倆出來講句話啊!
不是說:「已把動保法令翻譯成多國文字,向各國外勞宣導,以免再觸法」
有宣導?宣導上外太空啦?
媽的!狗狗若有選票~你們會作出對施暴的外勞那麼體恤的裁處嗎?
台灣是怎了~整個是非與價值嚴重錯亂
而且誇張的是~歷來幾乎每起重大的動物虐待事件
都是動保團體與熱心的民眾主動跳出來緝兇
卻不見執法單位主動積極的調查
幾個虐殺動物的外勞都抓不到
還想辦貪腐?
還想組團去中國查黑心食品?
是見鬼還是卡到陰?
事前沒有切實執法,案發後卻刻意縱放
現在是怎樣?我們民眾錢太多~得繳稅養米蟲還要「體恤」米蟲的怠惰顢頇嗎!
也許有一天(我想也快了)
當大家受夠這個無能政府與顢頇官僚系統的鳥氣:大家一起搶銀行吧?
若落網~大家就一起供稱:「搶銀行乃事出無奈~因為我們都有老婆小孩要養」
反正銀行的錢早給勾結政府高官的財團五鬼搬運走了
他們公然斯文的搶~我們當然也可以…雖然手段可能粗暴些
【以下內容轉載自「動物緊急救援小組」網站。目前已有初步線索,請大家持續關切】
原始連結 → http://www.savedogs.org/forum/article_view.html?f_no=9103
可憐的狗媽媽現在是安置在岡山家福動物醫院
狗媽媽目前仍有生命危險,還在跟死神搏鬥中
希望大家能一起為牠祈福加油
虐狗地點在岡山往路竹的「本洲工業區」
昨天通報人胡先生透過工廠的監視器發現這些泰勞正在拿棍棒毆打狗媽媽
被毆昏迷的狗媽媽正被這些人魔拖上機車要被載走時
剛好胡先生趕到制止這些泰勞,把狗媽媽搶救下來
胡先生有報警處理,現場也來了蘋果日報的記者
透過蘋果日報記者的幫忙,
胡先生才聯絡上救援小組但因為當時小組在配合的醫院都休診了(晚上七點多了)
小組趕緊聯絡就近的義工:家民和嬿婷先將狗媽媽送往最近的動物醫院治療…
狗媽媽被送到醫院時已經失溫,左眼充血凸出已經失明,
肚子裡的孩子目前沒事,但狗媽媽有生命危險,
可憐的狗媽媽當時一定是用盡一切辦法想要保護肚子裡的孩子…
狗媽媽的案件目前由動物緊急救援小組接手處理中
透過通報人胡先生已從監視器畫面查到以下資料
動物緊急救援小組正透過各個管道要抓出這四名泰勞
也請住附近的網友幫忙注意,大家一起來抓出這些兇手
案發地址:岡山本洲工業區本工路六號
兇手人數/性別:4男1女
作案機車車號:YMK 475 及 XTR 957 (975)? 黑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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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貼】北縣新莊:小型雪納瑞公狗找主人
- 【引用】「動保事件簿:懇請大力轉寄!岡山又發生外勞殘忍虐殺懷孕母狗慘案……我們要求主管單位積極緝兇與嚴懲相關惡徒」
- 【引用】曾經,她是你的巴吉度……(已送養)
- 【引用】巴吉度,傳來的消息……(已送養)
狗麻麻超級可憐的
看了好心疼
外勞他有這麼餓嗎
非得吃狗
如果這麼慘忍請他回國
可能在他們國家是見怪不怪了
但是也不要把這種惡習帶來台灣
真是糟糕~~甚麼都要吃
那自己的大便為何不吃,裡面也有狗肉ㄚ
不好意思,因為太氣了狗狗很可憐ㄟ….
真是想罵髒話
來撈錢還殺狗
是不是人ㄚ?
立刻遣返泰國
永不入境
超可憐的狗狗 > <
好險狗寶寶有保住
回訪 =]
真的是可以直接遣反了啦
真是太可惡了
看到狗麻麻的照片
真的很令人心疼說>""<
希望這件事能有個合理的解決方案
否則真的很令人生氣吔
哈哈~這個好笑
不過~罵的好
^^
對嘛~來台撈錢
有的還撈老公
結果~卻做出這種天理不容的事情
趕快把他們遣返回去啦
不要再讓他們待在台灣欺負動物啦>""<
是丫~真的好險狗BABY有保住
否則那些阿勞就更罪加一等了
快把他們遣返啦>""<
那些人的心早就被狗啃了!!
好可憐的狗狗喔>*<!!
看的出來熊熊很生氣呀。。。
不過個人覺得那些回信內容還OK耶
畢竟國家的文化不同還是有差
除非政府的作法是打算殺一儆百
不然也只能如此了
而且比起他們 我比較痛恨的反而是棄養的人
有時後殘喘的生反而不如死。。。
看了真的超無言
動保法要落實還要看警察配不配合實在太扯了!!
那些人的心應該是黑的、要嘛就是沒在跳
血也一定是冷的
才會這樣去對待可憐的動物們
政府一定要拿出政策及規定來
好好的治一下這種喜歡虐待動物的人啦>""<
沒錯,棄養動物們的人更是可惡
既然不想養當初就別養
為何養了又拋棄
難道不知這樣對狗狗們是一種很大的傷害嗎?
雖然知道官員們回的信有他們的道理
但還是希望政府能注重這種事情
不要讓這種殘忍的事情一再地發生
警察?!
唉~~
真正需要他們出來伸張正義的時候,卻…
不該他們出來伸張正義的時候,倒是挺會開罰單的
唉~~~